關于做好2024年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
魯教學函〔2024〕20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文化和旅游局,山東大學:
根據《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文旅發〔2024〕4號)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學校及專業
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養任務由山東大學承擔,招生專業為考古學。
二、招生計劃
根據全省文物工作實際人才需求、文保事業單位空編情況等,確定2024年招生計劃為60人(具體計劃見山東大學招生網站)。
三、招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山東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文物全科人才招生:
(一)熱愛所報考專業及將來從事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二)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普通類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三)自愿承諾簽訂并履行定向培養協議,保證畢業后在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四、招生錄取
(一)志愿填報。
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普通類常規批填報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志愿?!皩I+院校(分就業市方向)”為一個志愿,在普通類常規批第1次志愿填報時填報。若第1次志愿投檔錄取后仍有剩余計劃,可在常規批后續志愿填報時繼續填報。
填報志愿的時間及要求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二)錄取辦法。
文物全科人才在普通類常規批次錄取,錄取時,文物全科人才志愿作為常規批96個平行志愿的組成部分投檔錄取。
山東大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在計劃限額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檔錄取。
五、簽訂培養協議
根據《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養實施辦法》,被錄取的文物全科人才須在入學注冊前與山東大學及定向就業的市級文物主管部門、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簽訂《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養協議書》(以下簡稱“定向培養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定向培養協議書于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前公布,詳見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
錄取工作完成后,由招生高校將經各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簽章的定向培養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定向培養協議書,按培養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錄取為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如未按規定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視為放棄2024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培養學校要在考生報到入學并完成學籍注冊后,形成文物全科人才錄取報到情況總結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冊文物全科人才簡明登記表》(見附件),連同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的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并郵寄或送達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時,培養學校要將報送各市的《注冊文物全科人才簡明登記表》匯總后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備案。
文物全科人才在校管理及就業工作按照《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養實施辦法》及定向培養協議書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市教育、文化旅游部門以及山東大學要高度重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創新宣傳形式與手段,把文物全科人才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階段學校全體師生講清講透,積極引導和支持優秀優質生源報考。
(二)完善工作機制。有關單位、部門要合理安排文物全科人才招錄各環節工作時間,認真簽訂并嚴格履行定向培養協議書。在文物全科人才入學后,山東大學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加強專業能力培養,建立跟蹤培養機制,激發學生學習內在動力,關心和促進文物全科人才的學習和成長,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強化監督管理。有關單位、部門要認真執行招生工作紀律,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序規范、公平公正。對招生錄取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盡快將本通知轉發至高中階段學校,并主動開展政策解讀,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學生踴躍報考。
附件:山東大學注冊文物全科人才簡明登記表.docx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4年6月4日